第三季度党员积分评定会议4篇

时间:2023-03-14 21:45:01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三季度党员积分评定会议4篇第三季度党员积分评定会议 1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工作手册(含方案及表册) 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 管理手册 中共XX直属机关党委制 2022年2月1日 入党誓词 我志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三季度党员积分评定会议4篇,供大家参考。

第三季度党员积分评定会议4篇

篇一:第三季度党员积分评定会议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工作手册(含方案及表册)

 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

 管理手册

 中共 XX 直属机关党委制

 2022 年 2 月 1 日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姓

 名:

 所属支部:

 党支部及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精神转化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引导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文旅党组织基础,为实现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实

  2 绩量化考核基础上,以支部组织管理为主,党委监督指导为辅,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指标,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目标任务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适应新时代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切实解决党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职尽责,带头服务联系群众。

 三、适用范围

 局直属各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离退休支部、党员可参照执行。

 四、积分设置办法 (一)

 党支部

 党支部积分由基础积分、附加积分和扣分项构成。(详见附件一)

 (二)党员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附加积分和扣分项构成,基础积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

  3 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附加积分主要考核党员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同时设置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见附件二)

 五、积分规则

 党支部考核由局直属党委负责。

 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基础积分+附加积分—扣分项,具体积分管理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由党支部安排专人每月据实填报,支部每季度公示一次,每半年通报一次。

 (一)积分填写。《党员积分手册》由局党委统一印制。积分由党员本人或委托他人填写,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核实后确认计入积分。

 (二)积分评定。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通报支委会积分初评情况,并对党员积分进行评定。

 (三)积分公示。支部每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并将结果填写在《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中,报局党委审核备案。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或向党员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党支部或党员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积分通报。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积分排名

  4 情况。

 六、积分结果运用

 (一)党支部、党员定级标准。党员积分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党支部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各支部根据党员积分对党员进行年度等次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预备党员纳入党员纪实管理,但不评定等次,具体等次划分如下:

 优秀等次:90 分以上(含90 分);良好等次:75 分——89 分;基本合格等次:60分——74 分;不合格等次:59 分以下(含 59 分)。对年度积分达到 90 分以上的党支部、党员可获得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资格;59分以下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连续两个季度平均积分排名第一位,确定为流动“红旗党支部”;党员连续两个季度平均积分排名前 3位,确定为该党支部党员示范岗。年度内连续获得3次流动“红旗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年终直接确定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二)考评及表彰。局党委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考评,对各支部积分前 30%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于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其进行诫勉谈话,促其整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由局党委进行诫勉谈话;对经教育仍不改的,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理。每年对一票否决的党员进行通报、公示,并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

  5 理。

 (三)党员积分与党员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党员积分低于 60 分的,取消年度各项评优评先推报资格。

 (四)凡党员出现一票否决事项中任意一项情形的,不得参与上述(一)(二)(三)(四)项中的积分运用。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党员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文思.享文.库出.品,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成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具体指导,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杜绝失真失实和走过场现象。

 (二)严格紧扣程序。各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明细表》的填写要严格把关,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由局党委通过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该党支部和党员本人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结果运用。局党委将不断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加强积分考核结果运用,形成常态化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业务工作融合开展,确保在全局内形成讲政治、讲奉献、讲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

  6 XXX 属委员会 2022 年 2 月 1 日

 党员公开承诺践诺

 党员积分纪实管理记录表(党员活动日)

 党员积分纪实管理记录表(党员大会)

 党员积分纪实管理记录表(党课

 党员积分纪实管理记录表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党员积分纪实管理记录表(党费缴纳)

 附加积分明细表

 附加积分明细表

 第一季度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

 第二季度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

 第三季度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

 第四季度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

 2021年度党员积分管理审核表

篇二:第三季度党员积分评定会议

积分制工作总结 1

  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加强新时期党员管理,这是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措施。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党组织用一定的标准对党员定期检查衡量核定并促进其保持先进性的一种手段,为了切实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先锋意识,更好的让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岗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 xx 居委按照上级部门精神要求,结合本居的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实施。一是组织上落实。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党员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的评议记录工作。二是制度上保证。制定了党支部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实施办法。三是广泛发动。召开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居境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活动做出了集中部署和安排,并通过电话等形式向部分退休行动不便的党员进行了通报。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依据实绩、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此项工作,使全体党员的精神面貌有彻底的改观,党员的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明显加强。

 二是健全奖惩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的计分、考评、奖励机制,注重积分考评结果运用, 将积分情况作为党支部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年终按每个党员的基础分加全年累计分确定考核档次。年度总积分在 90 分

 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61—90 分的可评定为合格;60 分以下的为当年不合格党员。对评定为优秀的,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作为评先树优的推荐人选;对不合格党员,由党组织进行问责,查找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劝退或除名。这样的奖惩激励方式,党员个人服气,群众认可,不仅准确评出了优劣,而且评出了压力和动力。

  三是严格评定,规范计分。党支部积分评定领导小组在每月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记分,每季度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季度评分,并给每名党员建立党员积分明细表,将党员的日常行为作好详细记录,每季度由积分评议小组成员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分值记于党员个人明细表内,根据明细表的个人积分数据记入积分管理台账和党员积分登记卡。

  四是存在问题。由于本季度是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一次具体实践,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具体考核措施有待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对优秀党员的奖励措施还未具体落实,对不合格党员的惩罚措施力度相对较轻、起不到足够的警示作用。

  五是下步改进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考核结果运用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积极探索,把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优化优秀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载体,以及进一步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突破口。

 党员积分制工作总结 2

  近年来,XX 党支部创建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有效加强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一是制定制度指标,细化积分标准。2019 年,党支部研究制定并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积分指标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为依据,充分结合拆迁办党员日常管理实际,共计十四项,并逐项细化,涵盖党员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撰写工作信息、分享学习心得、参加扶贫帮困和党员志愿服务等各类党内活动、工作绩效考核、民主测评结果、奖惩记录等各方面情况。在充分考量指标权重的基础上,客观制定考核加分、扣分标准,明确导向、突出重点,力求客观公正、实操性强,实现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比如,“党员在专题研讨会、微讲堂上发言一次积 5 分;主讲微讲堂一次积 50 分”;“党员在拆迁 e 栈 APP 或组织生活会上提出意见或建议积 10 分,意见或建议被采纳积 20 分”;“党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年度内积分清零”;“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其他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部研究讨论,可以酌情加分”。

  二是强化公示管理,严格累计积分。为强化《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落实,拆迁办综合部负责党员积分的日常管理和记录,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积分管理的监督工作。综合部建立了《党员积分管理台账》,认真记录党员积分指标完成情况,及时考评打分,按照综合部日常登记、季度积分和年终总积分按时公示、党员个人对照检查申报、支部再次认定公示四个步骤进行。以积分管理台账为载体,综合部把党员积分的赋分累计依据清楚如实记录。每次积分公示一出,党员都会聚 在党建公示栏前,了解最新积分动态和积分依据事项。在每季度和年终第一次公示期内,党员对积分结果如有异议,可申请综合部复核,

 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还可向支部纪检委员申诉,由支部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最终的积分评定结果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广泛监督。去年,支部在一季度党员积分工作中,对其间因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的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被通报批评一次积减 150 分”的规定,强化了党员积分管理的严肃性,引起党员热烈反响和广泛关注。

  三是落实结果运用,有效管理积分。为实现《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结果的有效运用,使积分管理制度真正成为拆迁办党支部对党员的一种约束机制、奖惩机制,对党员管理工作切实产生积极作用,拆迁办党支部深入研究党员积分结果的系统化运用方式,使积分有效规范、指导、约束每名党员的行为。支部对年度积分排名前五位的党员,给予大力表扬和适当奖励,对年度排名后三位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重点帮带、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党员个人年度积分作为其本人参加评优推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年度工作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排名后三位的党员一般不得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对党员积分结果的有效运用,引导党员强化荣誉感和羞耻心,向先进看齐,不断对照检查,自我反省、自我提高。

篇三:第三季度党员积分评定会议

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章》、《准则》、《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医院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创建“三甲”医院和“河西区域医疗中心”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前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党员先锋引领活动要求,结合“建强支部、严管党员”大讨论活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党员实绩量化考核基础上,以支部组织管理为主,党委监督指导为辅,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强化党支部管理党员意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现制定《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医院发展、促进医患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医院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支部、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 2 - 1.积分设置。党支部、党员积分按年度 100 分计算,分基础分 40 分、任务分 50 分和奖励分 10 分。当年党支部、党员基础分为上年党支部、党员个人考核分的 40%,以此类推。

 2.积分构成。

 (1)党支部 基础分(40 分):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 2),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支部考核得分 40%。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 40%。以此类推。

 任务分(50 分):由党办按照党支部当月完成院党委安排部署任务情况进行量化,量化标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 50%。

 奖励分(10分):依据《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中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卫生系统及医院各类竞赛、活动,依获奖级别分别按 5 分、4 分、3 分、2 分予以加分,获奖级别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加分时分别递减 0.5 分。按照党支部申请、党办审核申报、党委审定备案的程序进行。党支部须提供证明资料。

 (2)党员 基础分(40 分):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附件 3),基础分采取倒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当年第一个月基础分为上一年度党员考核得分 40%。每月依次为上月考核总分的 40%,以此类推。

 任务分(50 分):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由党支部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承诺事项、党员义务、职责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相应调整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结合党办反馈结果计算出每月任务分。量化得分占每月积分 50%。

 奖励分(10 分):依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卫生系统及医院各类竞赛、活动,依获奖级别分别按 5 分、4分、3 分、2 分予以加分,获奖级别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加分

 时分别递减 0.5。分。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审核申报、党委审定备案的程序进行。党员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

 党支部(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第四季度积分×百分比+民主测评×百分比(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支部年终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

 4.党支部、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 95 分以上的党支部、党员可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60-95 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 分以下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见《党员民主评议办法》另行发文)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连续两个季度平均积分排名第一位,确定为流动“红旗党支部”;党员连续两个季度平均积分排名前三位,确定为该党支部党员示范岗。年度内连续获得两次流动“红旗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年终直接确定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离退休党员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附件 6),并经党支部、党委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

 6.党员组织关系迁转。党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迁转组织关系,需填写《党员积分制管理迁转登记表》(附件 7),经过党支部审核,院党委审批后,随人事档案迁转。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委监督指导,支部量化管理,科学设置项目,细化评分办法,制定考评细则。

 2.严格积分登记。党办严格按照院党委制定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附件 1,另行发文),每季度进行党

  - 4 - 支部积分制管理。各党支部严格按照院党委制定的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附件 2),指派专人负责,根据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登记填写,按季汇总,经党员核实确认后,在每季度最后一天(遇周六、周日,顺序提前 1 天)将汇总结果报院党委审核备案。党支部每季度考核由党办具体量化反馈至支部核实确认后,与党员季度积分结果同期汇总报院党委审核,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党支部进行公开,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院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办法(试行)》(附件 3,另行发文),每年终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党员每年第四季度积分结果不另行通报,结合年终党支部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定格工作,按比例核算为该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结果,予以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操作流程分为 8 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年初党办结合党建重点任务和医院中心工作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进行相应项目调整。党支部结合党员岗位工作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党员任务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要与党员所在科室绩效考核指标相结合。党支部每季度对考核结果靠后、日常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支委班子集体约谈;经约谈在第二季度仍然考核靠后、表现不佳的党员经支委会讨论后,报院党委审定并全院通报;经通报在第三个季度依然考核靠后、表现不佳的党员经支委会讨论后,报院党委审定,纳入党员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由科室进行二次绩效扣罚,并要求科室配合党支部对该党员进行严格监督教育管理。

 2.确定党员积分记录员。党支部积分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原则上建议由各党小组长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积分台账填写、积分核算上报等工作。

 3.党支部、党员申请。党支部、党员每季度第一周填写上一季度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申请表》(附件 4、5),汇报本季度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支部由联系点领导签字确认,党员由党支部书记、科主任签字确认(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分别交送党办、支部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党办、支部记录员每季度收集登记党支部、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登记表》(附件 4-1,5-1)。

 5.积分结果初评。党办反馈各党支部每季度积分情况,征求意见。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季度积分初步意见。

 6.积分结果评定。每季度第一个组织生活日(周四),党办向党支部通报上季度积分情况;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季度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核实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通报登记。经党支部、党员对上季度积分结果进行核实无异议后上报院党委审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党支部、各科室,接受全院干部职工群众监督。党支部、党员积分情况登记在《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台账》纳入下一季度考核(附加 4-2,5-2),党支部按要求建好党员积分台帐,接受院党委积分核查。

  - 6 - 8.年底评议。每年底,由院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积分结果按照年终考核和民主评议要求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得分为党支部、党员年度考核得分,以此分别进行党员定格评优,党支部、党小组评先。记录员登记在《党员积分制管理年度综合积分登记表》(附件 4-3,5-3)。

 五、党支部、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获得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民主评议定格为优秀的党员,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院党委监督指导,党支部指派党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党支部、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量化积分,实现党支部、党员管理日常化、实绩化、动态化,使院党委管理权限下沉到党支部,真正调动起党支部主动管理、活跃氛围、服务党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每位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明确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化具体为导向,化导向为每个党员的实际行动、一言一行,为建强支部、严管党员打下坚实基础。

 2.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了切实做好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要成立工作机构,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任副组长,各党小组长为记录

 员。依据院党委积分制管理细则按季度做好量化积分工作,从源头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

 3.紧扣指标,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医院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比学赶超。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置,强化监督教育管理。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党员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为我院党的建设打牢基础。

 附件:

 1.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另行发文)

 ; 2.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 3. 《党员民主评议办法》(另行发文); 4. 党支部积分制管理申请表; 4-1 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考核登记表; 4-2 党支部积分制季度积分管理台账; 4-3 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年度综合积分登记表; 5.党员积分制管理申请表; 5-1 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考核登记表; 5-2 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积分管理台账; 5-3 党员积分制管理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 6.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党员审批表; 7.党员积分制管理迁转登记表。

  8 附件 2: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绩量化考核指标细则(总 100 分)

 备注:

 1.党员大会参会情况、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情况由党办提供。2.模范作用发挥、参加医院各类活动等数据由党支部、党小组自行统计。3.组织生活、党费缴纳、党内主题活动参加等数据由各支部自行统计。4 党员各类获奖加分项需自行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证明。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值考核办法 考核人 值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值考核办法 考核人 值 政治学习政治学习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重要思想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武威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党要官党、从严治党方针。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按时院党委和党支部安排的学习任务。

 0 依据党支部对每位党员各项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登记和党办实绩数据统计。每缺一份扣 3分,抄袭、雷同材料扣 2 分,完成质量不高扣 1 分。在院报、网站等内部宣传平台上发表 1篇党建相关文章加 2 分。

 支部 考核 组织纪律组织纪律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其他活动,自觉按期交纳党费,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关心党的工作,向党组织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党内监督。

 0 统计每位党员会议出勤率,包括支部组织生活会、凡要求党员参加的大会、参加党内外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党费缴纳等,依据各部门数据汇总,党办实绩数据统计。无故缺席扣 3 分,每迟到 10 分钟扣 1 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按缺席对待(组织生活会由支部核实)。

 支部 考核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事实,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作斗争。认真执行《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0 依据医院纪委、监察科、医务科各项数据统计。廉洁行医、违纪违规、发生医患纠风等情况。党员违规被投诉一次扣 3 分,引发医患纠纷扣 4 分。党员被批评通报 1 次扣 2分,可累计扣分。党员收到表扬意见 1 次加 0.5 分;表扬信 1 次加 1 分;锦旗 1 面加 1分,拒收红包一次加 1 分。依据医务科当年医务人员...

篇四:第三季度党员积分评定会议

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办法 3 篇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 100 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 6 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 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 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 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 3 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扣分大于 5

 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 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 5 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 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 5 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 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 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 3 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 100 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 98 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 96 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 94 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1 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 92 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2 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 90 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 1 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 3 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 200 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 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 20 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 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 次记积分负 3 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 次记积分负 6 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 3 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 10 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 60 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 15 分,讲规矩、有纪律30 分,讲道德、有品行 15 分;履职积分 40 分,即讲奉献、有作为 40 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 20 分,

 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 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 12 月 20 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 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 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 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 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 1 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 2 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2022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篇 3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

 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 80 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 分)

 (1)红星云 APP 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 500 积分积 1 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 1 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 0.5 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 2 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 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 5 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 5 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 5 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 5 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 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 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 10 分,优秀的记 20 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 5 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 3 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

 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 1 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 2 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 10 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 0 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 5 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 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 79 分-70 分(含 70 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 69 分-60 分(含 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 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 70 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 1 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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